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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张家港海事局对外宣布,该局成功推动辖区9家含油类污染物接收单位为10艘接收船升级监控设施设备,通过监控设施配备、使用,进一步规范污染物接收单位行为,有效提升海事“非现场”监管能力。
含油类污染物接收、转运作业一直是海事监管工作的难点、重点。为加强作业过程监管,张家港海事局通过在污染物接收船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明确视频保存时间,有效解决污染物接收过程中存在的谎报、瞒报等“作弊”行为,切实筑牢船舶污染物从接收到转运的责任链,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管控、全过程追溯”的监管目标。
根据《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前期,张家港海事局深入摸排辖区污染物接收作业船舶监控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时督促接收单位在甲板等关键位置增配视频监控设施,结合现场监督检查等日常执法工作,对监控设备使用及视频保存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并要求问题单位限期整改,有效确保《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污染物接收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保存的要求落实到位。
下一步,张家港海事局将充分运用信用管理的理念,结合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辖区船舶污染防治智能化水平,丰富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内涵,助力江苏海事“二次飞跃”战略实现,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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