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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湘潭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湘潭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以“就业市民化、生活市民化、服务市民化、社会权利市民化”为主要内容,重点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行动、素质提升行动、劳动权益保障行动、县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升行动、县域服务能力提质行动5个具体行动,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全年实现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000人以上,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5000人次以上,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8万人以上的目标。
在高质量就业创业行动方面,我市将开展充分就业单元建设,建设“零工驿站”不少于70个,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促进农村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培育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促进返乡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建设“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站”不少于78个,鼓励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参加乡村领雁创业培训,在农产电商、农旅融合、民艺文创等领域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
素质提升行动,即根据农民工的需求和实际,实施“七分法”培训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基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开辟农民工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确保社保待遇落实;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严惩欠薪违法行为;同时强化部门协同,积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监管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
在县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升方面,根据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县域的财政倾斜支持;取消县城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强租赁补贴发放,提高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障率;以及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率。
在县域服务能力提质行动中,将加强市民化融合样板建设,推进先进典型扩容建设;梳理农民工常办业务清单,探索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深化“湘融湘爱”为主题的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为农民工提供关爱帮扶、交通出行服务、就业提质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权益维护服务等,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倾心服务关爱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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