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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8月2日公告,公司8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解聘时长春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长春从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对于该议案,现场实际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3票反对,其中董事戴龙、王超、芦晓旭、毛永浩、独立董事张萌投票赞成,董事戴岚、独立董事魏炜、独立董事田伟生投票反对。
其中,董事戴岚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三位联名董事提议解聘理由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存疑。第二,董事长戴龙同意就解聘时长春副总经理职务紧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发出提议到通知召开的时间不足24小时,非常紧急,对该提议的善意性存疑。
2021年8月5日,公司董事长戴龙与公司实控人戴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1.4条,如果双方意见不能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或者就行使表决权除外的其他权利或者职权达成一致意见,则戴岚的意见为双方最终意见,双方均应按戴岚意见行使表决权及其他各项权利和职权。此次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戴龙董事长认为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出于公司利益考虑,未执行与戴岚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并表示愿意承担违反和戴岚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后果,基于现场5票赞成、3票反对的实际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时长春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并说明对宣读的表决结果若有异议,可保留事后追责的权力。
如果戴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董事会的计票方式的正确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判决董事会决议无效,将存在公司2023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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